(一)组织领导落实,任务目标明确。
根据鄂发[2006]23号,兴山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7]3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集体林改工作的领导的协调保证试点成功,确保各村林改任务全面完成。一是乡人民政府结合XX乡实际情况成立了以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郭朋志,乡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曹诗勇、乡林业站站长郝明亮为副组长,幸福、和平等八个村书记(主任)、司法、财政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XX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连续下发了兴政发20079号、10号文件,对XX乡的试点工作以及试点后全乡铺开作出了统一安排和部署,明确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时间、目标和任务。二是乡林业站作为这次集体林改的服务单位和重要参与者、指导者,把林改试点当成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组织精干5人成立林改服务小组,负责全乡集体林改的日常工作,并为试点村提供林业技术服务和林改政策咨询。同时集中人力搞好集体林改的外业调查工作。三是试点村成立了幸福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袁裕峰作任组长,治调主任王传坤任副组长,村委委员张运江,甘元芳、各小组组长等到为成员的林改工作专班,负责本村集体林改的具体操作和实施。并邀请部分德高望重、有影响力的党员、村民代表等10人参与林改。张运江任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和管理相关林改资料,办公地点设在村委会。四是乡驻村干部在抓好其它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所辖村的林改,乡直各单位成员积极协调和配合,为林改工作排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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