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近年来,以清理整顿农村财务为切入点,推行财务公开;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为核心,规范财务公开;以强化内外监督为重点,完善财务公开新机制,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效果。目前,全省实行财务公开的村有30764个,其中按要求到规范化公开的村22344个,分别占总村数的95%和69%。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是搞好财务公开的前提 山西省推行农村财务公开以来,得到各级党政部门的重视与支持,1998年中办、国办《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下发后,山西省委、省政府、省纪检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农业、土地、计生、民政、纪检和组织等部门参加的“山西省农村村务公开办公室”,出台了以推行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实施方案,把村务公开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行村务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体现农民群众主人翁地位的重要内容来抓。明确指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推行村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二、搞好部门配合是推进财务公开工领导组和深入开展的保障 农村财务管理是经营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但在财务公开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十分复杂。因此在推行财务公开过程中,我们十分注重部门工作协调配合,促进农村财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是在工作中,我们与组织、民政部门配合,把农村财务公开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民主制度紧密结合起,以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对班子涣散、缺乏凝聚力、问题成堆、财务管理混乱、群众意见大的班子进行调整,由群众重新进行民主选举。 二是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将财务公开与查处案件解决问题相结合。对反馈的财务问题及时查处,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交待,激发了群众参与财务公开的热情,有效地遏止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达到了财务公开的目的。几年来,我们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在认真做好反馈意见处理的同时,受理大量的上访案件。现在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案件不出乡、大案件不出县”的要求,化解了干群矛盾,稳定了秩序。
[1] [2] 下一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