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师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课题,是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迫切要求——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师德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高等学校的教师,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理应成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楷模。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师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课题,是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迫切要求。 时代呼唤以荣辱观为内容的师德建设 长期以来,高校广大教师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呕心沥血地从事着教书育人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像王选、孟二冬一样的高校教师的楷模,赢得了党和人民的广泛赞誉。但是,毋庸讳言,随着我国社会生活中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元化,以及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的日益多样化、复杂化,一些人扭曲了价值标准,模糊了是非界限,假、恶、丑的现象时有发生。高校不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一些高校教师也深受不良风气的影响,做出一些有辱人民教师光荣称号的事情。有的教师不坚持求真务实、严谨治学,而是弄虚作假、哗众取宠;不坚持厚积薄发、开拓创新,而是心浮气躁、急功近利;不坚持遵纪守法、淡泊名利,而是投机取巧、抄袭剽窃;不坚持学术民主、相互切磋,而是互相吹捧、恶意炒作;不坚持潜心钻研、好学深思,而是简单重复、粗制滥造;不坚持以德育人、笃行身教,而是随波逐流、尊严尽去。教师队伍中出现的这些问题,虽然有的只是个别现象,但影响却严重。 师德建设中的这些问题归根结底就是荣辱观的丧失。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教师是意识形态的重要引导者和解释者;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者;也是“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的鉴别者”;更是中国传统美德的发展与创新者。由于教师这一特殊的示范性身份,其政治信仰、治学态度、言谈举止和为人处事都直接影响到学生。师德建设重于泰山。人才的培养、文化的传承和民族复兴的伟业都要求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加强师德建设。 荣辱观赋予师德建设新内涵新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导向鲜明,寓意深邃。“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是爱国主义与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起点;“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是对公共管理者的服务意识和人民群众立场的身份要求;“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是对科学发展与强化知识教育的呼唤;“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扬;“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是团队协作精神和道德互助的张扬;“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是时代的呼唤和社会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法治为主”、“德法并举”原则的重要体现;“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是对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唾弃。 胡锦涛总书记阐述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提炼和升华,丰富了师德建设的内涵。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无论历经多少沧桑巨变,我们的民族总是坚守着一份对于真理和美德的崇高的追求。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总是把个人的荣辱融入到捍卫民族利益、实现民族振兴之中,前仆后继、舍生取义。这种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是我们民族得以生生不息、繁荣昌盛的精神支柱。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省察什么呢?实际上就是要省察在品德上的得与失;孟子说:“仁则荣,不仁则辱”。只有“仁者才能爱人”,才能教育人。荣辱观对于教育者来说,事关大体,不容许有丝毫闪失。古希腊思想家苏格拉底告诫他的学生说,“一定要把灵魂教育托付给那些拥有美德和真理的教师”。有学者指出:“物质的阳光照在人身,只能暖和他们的肌肤于一时,只有精神的太阳才能照临他们心灵深处,才能暖透他们一生一世。”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能辜负这一伟大的称谓;面对每一个需要呵护与滋养的心灵,教育的每一个细节都不能大意。 以爱国、劳动、和谐、团结、诚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赋予了师德建设新的时代内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教师在政治上坚定理想信念,陶冶爱国情操;在做人上诚实正义,节俭朴实;在做事上,求真务实,坚持真理;在交往上团结协作,大处着眼。教师要发挥榜样的力量,严格要求自己,戒骄戒躁,不耻下问,以厚德博学影响学生,以德艺双馨感染学生,以昂扬明快的生活情怀开导学生,以心怀天下的道德使命感引领学生。古人所讲的“传道、授业、解惑”,充分体现了知识传承、道德熏陶和情感交流的辩证关系。传道就是传光明之道,授业就是授立身之业,解惑就是解人生之惑。教师们的谆谆教诲,使学生在获得知识力量的同时,更能领略到人格的魅力和品德的光辉,这既是教师的职业要求,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赋予师德建设的神圣使命。 师德建设重在实践贵在坚持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师德建设,体现在师生交往与教学活动上,更体现在教师的人格修养和行为举止上。师德建设是教师终身的事业,也是学校永恒的课题。形成知荣辱、立师德、铸师魂的良好师德局面,需要持之以恒的决心和细致、扎实地工作。 加强思想教育,大力弘扬校训精神。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师在思想上认同荣辱观,在教育中传播荣辱观,使教师在教学中“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有旗帜鲜明的立场,在讲台上什么能讲,什么该讲,什么不该讲,有明确的态度。在思想教育中,要特别注重校训精神的弘扬。校训是一所学校气质与精神的集中体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是北京师范大学的校训,凝结着百年学府的精髓。它概括了北京师范大学对全体师生的期望和要求,集中地反映了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和理想。同时,由于它恰当地表明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薪火相传的教师教育理念,因此也成为新时期中国教师教育普遍追求的目标。“学为人师”,就是要求学习者以开放进取的精神不断学习,终身学习;养成亲近书籍、崇尚学问、服膺真理的习惯;注重学品修养,追求学术创新,敢于发前人所未发,大胆地破除笼罩在真知上的种种迷雾,讲究学术道德和节操。“行为世范”,蕴涵着立身处世两个层面,立身要有爱国之心,存民族大义,树远大理想,养浩然正气。处世要有历史使命感,关注国计民生,以天下为己任;要有社会责任感,心系人民群众,满腔热情服务社会,有纪律,讲文明,顾大局,积极投身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活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校训精神是北京师范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之一。 充分发挥师德标兵的模范作用,做好典型引导。高等学校有一大批德高望重的专家学者,他们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境界高远,学术造诣深厚,职业道德高尚,是莘莘学子学习的榜样,也是青年教师效法的楷模。注重发挥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的带动作用,在校园内经常性地开展对优秀教师的宣传活动,不断发现和推出师德的典型,使师德建设学有榜样,落到实处。比如在北京师范大学,从1990年起,开始举办全校性的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奖赛,对带动全校教师力争先进,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又推出了学生评选“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活动,举办“北京师范大学教师风采”大型展览,在全校师生中引起很大的反响,起到了鼓舞人心、推动师德建设的作用。在2005年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学校注重宣传模范共产党员在师德方面的崇高风范,为广大教师树立了榜样,使广大教师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师德教育。 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制度建设是师德建设的根本保障。制度在规范教师行为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以及凝聚共识等方面都发挥着核心作用。在强调教师要“自律”和“慎独”的同时,要通过社会舆论、大众监督等多种形式推行“他律”意识,重视规则与规范的约束作用,使师德建设有长效机制的保证。为使师德建设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北京师范大学于1998年公布了《北京师范大学教师工作细则》,把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列为教师的第一规范,对全体教师都提出了育人方面的严格要求。学校还制定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给学生评价教师的权利,以学生的力量检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术品德,有力地促进了师德建设。2000年学校党委正式颁布了《北京师范大学师德规范》和《北京师范大学教师行为准则》。这不仅为北京师范大学师德建设提供了法规性基础,也形成了以制度规范教师行为方式的良性模式。新世纪以来,学校贯彻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真正确立了“师德”在教书育人中的核心地位。 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在继续坚持师德建设优良传统的同时,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师德建设不断推向新水平,使广大教师更加明确地认识自己肩负的神圣使命,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不断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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