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是人民民主专政机关的专门工作,属于上层建筑和社会建设的领域,政法工作如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摆在各级政法机关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本文就此谈点浅见。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我们要树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该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调处各类纠纷,理顺情绪,消除内耗,减少磨擦,促进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的良好人际关系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形成。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包括:
1、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政法工作要坚持执法为民,不断端正执法思想,更新理念,调整思路。在法制理念上要把执法为民的思想作为政法工作的灵魂。
2、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是依法办事的具体体现,保障人权、体现人性、尊重人格是现代执法理念的核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和政治文明的重要内涵。只有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
3、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政法工作的指导方针是执法公正,一心为民。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形成用法规规范行为,靠法规管理执法工作,应是现代法治理念树立的目标或立足点。
4、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打击与保护并重,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两者不可偏离,必须贯穿始终。打击治标,预防治本,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促进政治安定,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生活有条不紊。
5、依法治理,和谐稳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一个不断解决矛盾,不断平衡利益冲突并在新的基础上得以迅速发展的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推进的,这是我国法治实践的政治优势。
二、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综观各地法治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执法指导思想不端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一些政法机关的领导和政法干警受利益驱动,将执法与经济利益挂钩,搞执法创收,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对违法犯罪人员以罚代刑、以罚代拘、以罚代教,降格处理。甚至在执法中搞部门保护和地方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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