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9年以来,美国《对台关系法》一直对台军售的基础,在该法中,美向台承诺“严重关切”任何以非和平方式决定台湾将来命运的努力,并根据台湾“自卫所需”提供防卫武器与防务设施。
1982年中美发布《8•17公告》,里根政府同意减少对台军售,但同时指出,美国将根据《对台关系法》继续对台军售,并希望中国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根据美国对台做出的“六项保证”,美国没有确立何时停止对台军售,也不就对台军售项目与北京协商。虽然美国对台军售是在双方没有外交关系和同盟条约下进行,但美国对台军售额是很大的。1996至1999年间,美国对向台湾提供的武器装备总额达72亿美元,是美国武器第二大接受国。2000至2003年间,台湾从美国获得45亿美元的武器装备,是美国武器的第三大接受国。仅在2003年,台湾就接受价值5.4亿美元的武器。
发展对台关系谋军售
提升“软件”。除向台湾提供武器装备硬件外,从1995开始,美国把与台湾的军事关系提升至自1979年以来的空前的高水平。双方交流日益集中在“软件”方面,包括讨论台湾军事战略、台军训练、后勤、指挥和控制,以及作战计划。双方军事交流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美国越来越关注台湾的防卫能力。2002年3月,美国前副国防部长沃尔夫威茨在一次台湾防务会上指出,美国计划帮助台湾军方加强军事合成,使军事采购合理化。2004年4月,美国负责国际安全事务的助理国防部长彼德•罗德曼称,五角大楼认为台湾各军种需要提高戒备和协同能力。
实施军力评估。五角大楼同样对台湾的防务需求进行评估,从1997年至2004年初,美国进行过10多次类似研究。1999年9月,五角大楼向台湾派出评估小组对台湾的防空能力进行评估。2001年1月,五角大楼完成一份机密评估报告,指出台军在防御大陆飞机、弹道导弹和巡航导弹方面存在问题。2000年9月,五角大楼对台湾海军的防务需求展开评估,并提交《台湾海军现代化》报告,指出台湾海军需要宙斯盾雷达系统、基德级驱逐舰、潜艇和反潜战水下声纳系统和P-3反潜巡逻机。2001年1月,五角大楼派出工作组评估台军指挥和控制、空军装备和防空设施的作战能力。2001年9月,国防部一个小组评估了台湾陆军的作战能力。2002年8月,美国一个军事小组研究了台湾的“博胜”C4ISR系统。2002年11月,美国另一个小组评估了海军陆战队作战能力和台湾各港口的安全。2003年11月,美国防部一个小组访问台湾,并认为台湾的反潜战能力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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