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年来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主要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省政府委托,汇报近年来全省公安队伍建设的主要情况及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全省公安队伍建设的主要情况 1996年至1997年上半年,省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对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了评议,代表们从关心公安工作、爱护公安队伍出发,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提出批评意见35条、建议67条、个案9件。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逐条 逐案进行整改。同时,以此次人大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狠抓全省公安队伍建设。 (一)针对突出问题,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治理。 1、开展专项教育整顿。近几年,省公安厅每年都针对队伍中的突出问题,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一至二次专项治理。1997年,全省公安机关对人大评议中提出的600余个问题,逐一认真进行了整改,并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思想教育整顿。1998年,开展了以严禁刑讯逼供为重点的反违纪、压事故集中教育整顿。1999年,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大整顿。其间,简阳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陈刚在调查一起案件时动手打入,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陈刚已被清调出公安机关)。省厅及时抓住这一反面典型,制作录像带350盘,下发到县级公安机关,组织全省民警观看并开展“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大讨论。广大民警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普遍认为这次警钟敲得及时,敲得好。 2、坚持开展制止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的“三项治理”。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不懈地开展“三项治理”,对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单位,责成所在市州公安机关一把手到省厅作检查,同时一票否决发生事故单位的评优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将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划定为碰不得、摸不得的“雷区”、“高压线”,采取积极措施抓教育、预防和查处工作,收到良好效果。1999年以来,全省没有再发生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致死人命的恶性案件。 3、对枪支、警车警灯警报器、暂扣车辆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省厅制订了专门的管理规定,分别以**省公安厅1、2、3号令的方式下发执行。在贯彻1、2、3号令中,全省共收回超范围和不宜配发枪支1468支;检查警车18595辆(次),查处违规警车922辆,收缴、拆除非法安装的警灯警报器1244个,扣押违令警车82辆,收回警车号牌119个;对扣押、暂扣的12656辆机动车进行了清理、清退。 4、清理联防队伍,纯洁执法主体。一些联防队员参与执法,败坏了公安机关声誉,群众反映强烈。为此,省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对联防队员的管理,严禁参与执法活动,并在3年内全部清退。从1997年到1999年,全省共清退联防队员13973名,较好地解决了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的问题。 5、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全省公安机关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为突破口,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对领导干部和民警违法违纪,坚决严肃查处,绝不护短。1997年以来,查处了一大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同时,加强了督察工作。4年来,全省警务督察共出动警力97986人次;纠正警容风纪13448人次,纠正执法不公7195件次。 (二)深入开展“三讲”和“三项教育”,推进公安队伍政治建设。 1、按照省委部署,抓好“三讲”教育。从1999年下半年起,厅党委在搞好自身“三讲”教育的同时,组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开展“三讲”教育,切实加强了督促指导。一是厅党委成员每人直接联系2至3个市州公安局和1至2个县级公安机关的“三讲”教育工作,广泛征求下级公安机关对省厅党委的工作意见与建议;二是厅党委成员亲自参加市州公安局“三讲”民主生活会,深入了解班子情况;三是对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指导改进工作。各市州公安局党委也加强了对所辖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三讲”教育的督促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的“三讲”学习教育,受到省委“三讲”办和巡视组的充分肯定。 2、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从去年3月到今年7月,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了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教育”。“三项教育”是继人大评议后全省公安机关又一次较为全面深刻的大教育、大剖析、大整改。由于有分离10%-5%的后进民警离岗培训的硬措施,广大民警在受教育的同时,也受到了一次大震动。全省公安机关在“三项教育”中,在抓好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着重抓了两个环节:一是抓好重点问题的整改。为找准存在问题,各级公安机关一方面发动民警查摆剖析,一方面坚持“开门教育”,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全省共召开各类座谈会7900余次,走访群众32万余人(次),发放征求意见书52万余份。对存在问题,分门别类,立项进行整治。第一,改进和加强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省厅率先整改,出台了改进公安工作、服务西部大开发的60条 措施,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好评。第二,集中整治了“冷硬横推”问题。省厅规定,今后凡发生此类问题的,取消单位评优资格,并追究领导和当事民警责任。第三,抓好重点帮助单位的整改。对全省排查出的419个重点帮助单位,省厅和市州派出督导组帮助整改,共调整局、科所队班子222个,撤职56人。第四,坚决纠正立案不实问题。二是做好分离民警素质提高培训工作。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三项教育”中要分离10%-5%的民警集中进行离岗培训。省厅党委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做到既态度坚决,又工作做细,将思想教育贯穿始终。截至去年底,全省共分离培训民警2410名,培训后进行了三个月的试岗。对一些有问题的民警进行了坚决处理,辞退、调离、开除349人。通过“三项教育”,广大民警的宗旨观念有所增强,纪律作风发生了变化,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特别是分离培训这一措施,使广大民警有了危机意识,增强了进取心和责任感。 (三)坚持依法治警,大力开展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对人大评议反映的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省厅党委分析认为,原因之一是队伍建设工作的规范性差。为此,厅党委决定,从1999年起,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着力抓了4个方面。一是抓思想教育规范引路。每年在全省开展一次紧扣队伍思想实际的主题教育,力求教育形式多样、入脑入心,确保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抓工作程序规范上路。对公安机关基本的办事、办案程序进行了规范,使民警明白一件事、一个案子应该经过哪些程序,应该怎么办。三是抓执法活动规范正路。省厅制定了《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估办法》,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保证执法活动在正确的法律轨道上运行。省厅每年组织两次专项执法检查,对执法不公、不严的案件实行“倒查”制,严肃追究责任。四是抓内务管理规范通路。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 令》,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民警言行和工作、生活秩序,警营秩序和民警的精神风貌发生了可喜变化。 (四)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充满活力的竞争激励机制。 1998年,全省公安机关推行了聘任制,共聘任中层领导干部9623人,有1037名中层领导干部因各种原因落聘;一般民警有376人落聘,12人被辞退。去年,我们出台了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末位调整培训、热点岗位轮岗交流、县局以上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统一招考录用新进民警等5个制度,在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较大步伐。省厅在今年的机构改革中,对处、科两级班子也全部实行聘任制,原处级领导中有15人落聘,科级干部中有41人落聘,同时出台了处科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干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凡两年连续考核不合格者,就地免职。 (五)加强教育训练,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各级公安机关坚持向教育要警力,要战斗力,努力强本固基。1997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200余期,培训民警67500余人次。在职民警学历教育也有较大发展,与1997年相比,全省公安民警中大专以上文化的增加了21.52%。去年,全省进行了民警基本素质考试考核和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有42338名民警参加了基本素质考试考核,有2846名领导干部参加了任职资格考试。各级公安机关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提高民警岗位工作技能。省厅在各地普遍练兵的基础上,组织了全省治安、刑侦、交警、消防、计算机通信等5个警种的练兵大比武,培养了一批业务尖子。各地在培训中坚持贴近实战原则,注重处置突发事件、暴力案件等战术研究及模拟演练,提高了队伍实战水平。 从总体上看,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全省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执法水平、纪律作风和外在形象发生了积极变化,特别是通过开展学济南交警、漳州110和争创人民满意等活动,通过发现、培养、宣传先进典型,弘扬队伍正气,民警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在任务艰巨繁重的情况下,恪尽职守,忘我工作,无私奉献,顽强奋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近4年中,全省共有104名公安民警因公殉职,3319名民警光荣负伤。仅这次“打黑除恶”和“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就有6名公安民警牺牲在对敌斗争一线,有175人光荣负伤。广大民警以无私的奉献,用鲜血与生命促进了我省“打黑除恶”和“严打”整治斗争。截至6月30日,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329个,抓获黑恶犯罪团伙成员1648人,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780起。 二、当前公安队伍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尽管我们不断加大队伍建设的工作力度,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当前公安队伍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突出表现在: 一是一些民警工作推诿拖拉,作风粗暴。 有的淡漠和忘记了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和生命财产安全,对群众报案求助等正当要求敷衍塞责,小事拖大,易事拖难,严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刑讯逼供问题,尽管我们三令五申,上上下下也为此作出了很大努力,但仍然屡禁不止。 二是一些民警滥用手中的权力,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执法犯法。 三是极少数害群之马直接从事犯罪活动,触犯刑律,沦为人民的罪人。 四是公安民警的基本素质尚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五是少数民警理想信念淡化,敬业精神减退,价值观念扭曲。 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有些民警拜金主义思想滋长,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讲金钱多,讲宗旨少,吃拿卡要,欺压良善;讲索取多,讲奉献少;讲享受多,讲艰苦奋斗少。少数民警无远大理想,自我约束能力差,追求物质享受的欲望抬头。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从主观上看,我们对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公安队伍可能发生的问题认识不深、研究不透,工作中改革创新意识和未雨绸缪的前瞻性不够,有针对性的举措和办法不多,或虽有部署,但抓落实不够。少数单位的领导对抓队伍建设的认识不到位,一手硬,一手软。有的领导班子未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制,抓队伍建设未形成合力。从客观上看,市场经济负面效应,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对公安队伍的冲击影响较大。警务保障(经费、医疗、教育等)不力仍然是困扰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公安队伍建设还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已经解决的问题也可能会出现反复。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对公安队伍教育、管理、整顿的力度,把“条 条 ”的积极性与“块块”的积极性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把公安队伍建设抓紧抓好,尽量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公安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公安队伍。 一是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七一”讲话精神武装公安民警头脑,指导公安工作实践,推进公安机关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党员民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民警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是认真贯彻以德治国思想,进一步推进公安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省厅将对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进行细化,制订符合我省实际的公安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标准和考核、奖惩办法,推进公安民警职业道德建设。 三是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省厅已起草了《关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和《公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规范》两个文件,对全省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修订后拟于近期下发。 (二)加大依法治警工作力度。 一是深化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以此为载体,把我省公安机关依法治警工作进一步推向前进。今年是3年为期的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最后一年,在“一期工程”告一段落时,我们将出台《全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标准》和相关规定,使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有“法”可依。 二是在抓好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警务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力度,严格执纪。 三是抓紧制定《公安机关工作规范》,使管理教育工作有章可循。 (三)进一步治理队伍中带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一是继续开展制止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的“三项治理”,巩固已取得的成果,防止回潮。 二是以解决公安执法中存在问题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省厅即将出台《公安民警行为规范》、《公安机关服务工作规范》,用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服务行为,切实解决"冷硬横推"问题。同时,省厅将加大暗访工作力度,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民警坚决处理,对违反情况突出的单位负责人追究责任。 三是成立公安民警心理健康素质测试中心,开展心理咨询、讲座、巡医等工作,努力缓解民警的思想压力,矫治民警心理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民警能够以比较健康的心理素质去面对自己所从事的高风险、高负荷的工作。 (四)以末位调整、末位待岗培训等制度的全面推行为龙头,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公安人事管理工作机制。 在去年出台的5个人事改革管理工作文件基础上,努力建立和完善公安人事管理工作机制。当前的工作重点,是抓好中层干部末位调整和民警末位待岗培训。9月份,省厅将召开这项工作的经验交流会,交流试点单位经验,全省推广。 (五)以警衔晋升培训为主,进一步完善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职后教育,以警衔晋升培训为依托,加强对在岗民警定期轮训。 二是在今后5年内,各业务警种民警必须参加由省厅组织的民警岗位执业资格考试,不合格者待岗培训。 三是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练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枪械训练、缉查战术训练、体能训练,提高民警处置复杂斗争情况的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公安教育训练资源。省厅拟从近期开始组织力量对各市、州教育培训基地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停办;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其师资、办学条件等,分类下达培训任务。 (六)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上,一是针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特别是工作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安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大管理力度,增添管理措施,堵塞漏洞。二是切实发挥督察和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并充分运用暗访等形式,认真解决存在问题。 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上,一是进一步规范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听取意见的工作。1999年9月,我们下发了《关于规范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汇报、听取意见工作的通知》,总的看,各级公安机关执行情况是好的,我们将继续抓好落实,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二是深化警务公开工作,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省厅拟开通公安队伍建设工作热线电话,接受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违法、违纪、侵权等方面问题的举报。 四、恳请人大帮助呼吁解决的几个问题 1996年省人大在评议公安工作时,针对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困难,曾敦请省委省政府批转了《关于加强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几个问题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我省公安队伍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公安机关充分履行职能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省公安机关仍面临一些制约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发展、自身无法解决的实际困难。 (一)因体制不顺带来的问题在我省公安机关仍然比较突出,在个别地方还很严重。 一是队伍的“进出口”关难以把住,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二是公安机关对下管得了事,管不了人;管得了表彰,管不了处罚,使我们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雷声大、雨点小,力不从心。三是警令不畅和滥用警力的问题仍然存在。由于事权分离,一些单位对上级公安机关的指令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乡镇党委政府,随意使用警力从事非警务活动,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造成警民关系对立,也影响到公安机关履行职责。 (二)警务保障工作与斗争实际有较大差距,已成为制约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向前发展的“瓶颈”。 一是警力不足问题突出。近年来,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社会治安愈益复杂,各种违法犯罪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涉枪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等日益突出,公安机关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在任务重、警力少的情况下,广大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得不到应有的休养。二是经费严重匮乏。在现行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下,公安机关“吃皇粮”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由于经费严重短缺,相当一部分公安机关装备落后,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业务工作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 (三)民警常年超负荷工作,医疗保障条件差,健康状况堪忧。 根据近年我们的统计,我省公安民警患病率较高。公安民警英年早逝的情况也非常突出,公安民警健康状况逐年恶化,将会严重制约公安工作的发展。 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应从制度上保证公安机关事权统一和落实从优待警的措施,如能出台地方法规更好。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热切盼望各级人大在进一步加强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监督的同时,也帮助和呼吁解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一些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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